附件1
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(正表)
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| ||
一、院校全称 | 复旦大学 | |
二、就读校址 |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: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: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 复旦大学枫林校区:徐汇区东安路130号 | |
三、层次 | √ 本科 □ 专科 | |
四、办学类型 | √ 普通高等学校 □ 成人高等学校 □ 公办高等学校 □ 民办高等学校 □ 独立学院 □ 高等专科学校 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| |
五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| 院校名称 | 复旦大学 |
证书种类 | 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复旦大学的本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| |
六、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| 成立校级层面的“复旦大学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”,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,终身教育处、教务处、终身教育学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组员,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。监督管理机构为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。 | |
七、招生专业及说明 | 汉语言文学、英语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金融学、心理学、药学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护理学共8个专业,详见附表 | |
八、学习形式 | □ 脱产 √ 非脱产 | |
九、学制与年限 | 专升本,正常学制3年,学习年限为3-5年 | |
十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| 身心健康,生活能自理,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| |
十一、录取规则 | 1.录取工作在复旦大学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,全程接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的监督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实施,实行网上录取; 2.在专业招生计划数内,按考生所填志愿先后顺序,依其考试成绩总分(含政策加分)从高分到低分实施录取;同一专业录取时,若考生成绩相同,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、相关科目分数高者。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依次为专业基础课、英语。 3.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、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;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。 说明: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,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少于30人的专业将不独立开班,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及同类别其他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录取。 | |
十二、学费标准 | 依据沪价行[2000]180号,英语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护理学、药学、金融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6个专业学费 4800元/学年。汉语言文学、心理学2个专业学费 3200元/学年。 | |
十三、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| 接受复旦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的监督 举报电话: 65642601 | |
十四、网址及联系电话 | 电话:65642277 | |
十五、其他须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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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表:
2025年复旦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升本层次各招生专业一览表
专业名称 | 学制 (年) | 学习 形式 | 学费 (元/每年) | 上课 校区 | 专业 科类 | 成人高考 考试科目 |
汉语言文学 | 3 | 业余 | 3200 | 1 | 文史类 | 政治、英语、大学语文 |
英语 | 3 | 业余 | 4800 | 1 | ||
国际经济与贸易 | 3 | 业余 | 4800 | 1 | 经管类 | 政治、英语、高等数学(二) |
金融学 | 3 | 业余 | 4800 | 1 | ||
心理学 | 3 | 业余 | 3200 | 1 | ||
药学 | 3 | 业余 | 4800 | 2 | |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 3 | 业余 | 4800 | 1 | 理工类 | 政治、英语、高等数学(一) |
护理学 | 3 | 业余 | 4800 | 2 | 医学类 | 政治、英语、医学基础 |
【备注】
上课校区地址:
1.杨浦区邯郸路220号(邯郸校区)或杨浦区淞沪路2005号(江湾校区);
2.徐汇区东安路130号(枫林校区)
附件2
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(副表)
(成人高考)
院校填写 | 申 明 我校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,所有内容均合法真实有效,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,并承担教育部关于“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”规定的相关责任。 院 校 全 称(盖章): 院校法定代表人(签字):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(签字): 日期: 年 月 日 | |
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处室意见 | ||
发展规划处: | 财务处: | |
高等教育处: | 学生处: | |
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意见: | ||
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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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 表 说 明
一、各高校按《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》样张表格如实填写各项内容,已统一规范的文字表述不可任意修改。如有补充说明,可另用附件并在表中注明。
二、附件1中“二、就读校址”可根据校区及各教学点实际情况表述。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等情况,需要在“十五、其他须知”中注明。
三、附件1中“七、招生专业及说明”应含专业名称、科类、学制与年限、专业方向、语种、收费标准、学习形式、招生范围、办学地点、专业加试要求等,可附表。
四、未经教育部批准,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。
五、附件1中“十一、录取规则”中需说明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的组成规则、专业安排办法等内容。
六、附件1中“十二、收费标准”相关内容请注明批文号。
七、章程涉及文件政策内容须注明文件全称、文号等。
八、经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,不得擅自更改。